为了深化“放管服”措施,深入推进电力业务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行政许可服务水平,近期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召开研讨会,就电力业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两项行政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的可行性和行政风险等问题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初步探讨。
会议结合国务院近期关于开展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理的有关要求以及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讨论了电力行政许可领域实施告知承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还探讨了电力行业实施告知承诺制可能带来的行政风险、需要的配套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以及告知承诺制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等问题。
下一阶段,资质中心将在本次研讨会基础上,对两项行政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论证。
小知识:告知承诺制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目前,国务院在部分省(市)自贸试验区以及建筑工程领域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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