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2016年12月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有序公开案件裁定文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商评委自2016年12月起,每月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公开60件评审裁决文书,目前共公开710件。
系统正式运行后,商评委作出的驳回复审决定书、不予注册复审决定书、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无效宣告复审决定书、撤销复审决定书以及其他具有终结评审程序作用的文书,将自交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全部在商评委网站的《评审文书》栏目公开。
此外,商评委主要负责人还表示,商标评审裁决文书是商标评审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晒”在阳光下,接受公众评判,必将进一步促进商标评审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同时,全面即时公开商标评审裁决文书,也对商标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有助于进一步促进评审工作水平的提高。为了沟通顺畅,系统通过多个途径接收公众的意见、建议。商评委将根据公众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系统,改进评审工作,增强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多样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