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及附加是一个损益科目,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税、房地产税、土地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1)消费税

涉及可用消费税的产品或者进口商品,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消费税。

在中国销售、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应纳税额通过从价记税、从量记税或从价复合记税计算。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实施从价记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施从量记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定额税率

实施复合记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定额税率

(2)资源税

对采矿特殊矿产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税收。

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资源税按《税目税率表》从价计征或从量计征。

(3)土地增值税

征收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升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税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增值、扣除项目金额不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超过扣除项目100%的增值金额、扣除项目金额不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增值扣减项目金额的比例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下列50%(含50%)

30%

0、超过50%-100%(含100%)

40%

5%

超过100%-200%(含200%)

50%

15%

200%之上

60%

35%

(4)地区教育附加费用

地方教育附加税是基于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按2%比例征缴。

(5)房产税

纳税义务人包括所有人、承典人、代理人或使用所有人、集体和个人财产房屋。

1)从价计征。计税基础是扣除房地产原值10%-30%后的余值,税率为1.2%。

2)从租计税。以租金收入为基础,税率为12%;按市场价格出租的个人住宅,暂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计税方法

计税基础

税率

从价计征

财产计税余值

1.2%

从租计税

房屋租金

12%(本人4%)

(6)城市土地使用税

以经营者占用土地面积(m2)为计税基础,选择定额税。按大、中、小城市、县、建制镇、工矿区各自要求每平方米土地税年纳税额。

各城市土地税每平方米年可用税如下:

地区

每平方米年税(元)

石家庄、唐山、邯郸市

1.5-30

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

1.2-24

县市区城区

0.9-18

县、建制镇、工矿区

0.6-12

(7)印花税

本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是印花税的纳税主体。

税目

范畴

税率

纳税人

说明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订、购买、销售、整合与合作、调整、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销售额度0.3‰贴花

立合同人

加工合同

包括加工、定制、整修、维修、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加工或承包收入0.5.5‰贴花

立合同人

施工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收费0.5‰贴花

立合同人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

包括建筑、装配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资产租赁协议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机械、设备、设施等合同

按租用额度1‰贴花。税款不足1元,贴花1元

立合同人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航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及联运合同

按运输成本0.5‰贴花

立合同人

票据作为合同使用,按合同贴花

仓储合同

包括仓储和仓储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合同使用仓单或栈单,按合同贴花

借款协议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与贷款人签订的贷款协议(不包括银行间借贷)

贷款额度为0.05‰贴花

立合同人

票据作为合同使用,按合同贴花

财产保险合同

保单包括资产、义务、担保、信用等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作为合同使用的票据,按合同贴花

技术合同

包括科研开发、转让、查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述金额0.3计算‰贴花

立合同人

产权转让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专有技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按上述限额0.5‰贴花

立据人

营业账簿

帐簿用于生产经营

根据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总金额,记录资本账簿0.5‰贴花。其他账本按件贴5元

立帐本人

权利、许可证

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工商执照、商标注册号、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8)契税

承担土地迁移、房屋所有权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人。其他账本按件贴5元

立帐本人

权利、许可证

包括相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许可证、商标注册号、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8)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