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外经营是指收入和购买资金不通过企业账户注入排放,也不从企业开具发票,也不向下属税务局申报纳税,但确实属于公司业务,完全在账外开展,即账外经营。账外业务是指收入和购买资金不注入或排出企业账户,不向企业开具发票,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但是,是公司业务,完全是账外业务,也就是账外业务。从字面上看,表外业务是一种“违法”活动。一经查处,税务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讨和处罚。2019年,税务局将在以下13个领域对“表外业务”进行严格审查。

你可以先比较相关的信息来检查自己。

如发现以下问题,建议及时纠正,提前防范税务检查风险。

1.设立存折、信用卡、异地存款账户、储蓄投资基金等账户外账户,办理账户外业务;或者使用被审计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过渡账户。表外收入暂存入银行账户,然后通过支票转移,表外资产未经会计处理转移。

2.销售额不进入账户,但生产成本按账户进入。例如,公司产生的材料、人力、费用等都是在账簿上计算的,而部分销售则是用现金支付进行体外循环。

3.由于买卖双方事先同意不相互开具税票,因此一些表外资产没有反映在账簿中。

4.购买固定资产,虚开材料采购发票,然后用材料收取和占用成本,或者用自己的固定资产收取和占用材料成本,最终形成表外资产。

5.在制造经营过程中,以附加结转成本、多报成本或少报产品入库的形式产生账外库存。

6.其他已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预付款不进入账户,或者取回使用权后,不进行会计处理,产生表外资产。

7.被审计公司股东借出资金进行表外投资,收到的投资收益不予收入。

8.出售或出租闲置房屋和场所;不计算报废车辆和旧设备。

9.销售材料、积压材料、废材料,扣除商店房屋水、电、物业费,退还担保金,扣除交通保险公司事故索赔,产生账外资金,开设“小金库”。

10.忽视个人及关联方贷款及逾期贷款罚息;因忽视非会计收入及相关税费滞纳金、处罚而低估未纳税额;隐瞒对外担保、未决诉讼等。

11.去年余额结转或原账户套期付款会导致收款。例如,预付款和存货余额在去年年底不会在今年年初结转;或者今年反映个人贷款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以不同的名义对冲,原本反映在账面上的经济事项被隐藏起来,产生表外资产和未付债务。

12.利用学科关系,不同时处理票据和银行汇票储蓄,同时产生表外资产和未入账债务。

13.代表领导汇报和贷款人汇报形成的表外资产。先借款或转让资产,再报销差旅费、会议费、考察费、工作咨询费、赞助费。

同时,建议您始终注意以下四种情况:

1.你是否一直在用现金交易,金额、频率和用途与你的正常业务不一致?

2.资产收付流入与公司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3.股东、法人或其他不知名的人经常在短时间内支付资产。

4.长期闲置账户突然无缘无故开户,短期内会计支付大量资金。2019年,税务局检查力度持续下降,但企业税务风险持续上升。为防止税务问题,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必须提前对账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和优化。

专家应调整公司的税务问题。创业财税公司的专业会计师应从专业角度研究公司的税务问题,及时制定调整计划,帮助主要公司降低税务检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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