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在广泛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选择少数日用品的税收。其主要目的是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

烟草、葡萄酒、鞭炮、烟花、护肤产品、成品油、珍贵珠宝、高尔夫球具、高档手表、游轮、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汽车、轮胎、成品油等税目,部分税目也进一步区分多个子目。

我国采用选择性特殊消费税,目前税目14个,许多税目也包括多个子目。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盲目消费会危害人类健康、公共秩序和生态环境的独特日用品,包括烟草、酒精和乙醇、鞭炮和烟花、一次性木筷子、实木地板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珍贵珠宝、护肤品、高尔夫球具、高档手表、游轮等;

3.游船、汽车、摩托车等高能耗、高档消费品;

4.应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刚性消费品,如成品油;

5.具有特定财务意义的消费品,如轮胎,税基开放,交易广泛,税后不影响居民的基本生活,也能提高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