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3我最喜爱的江苏商标”评选活动由江苏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华日报社、江苏企服快车等多家单位举办。
活动于2013年4月初在《新华日报》、江苏网、江苏企服快车同步启动。
经过为期8个多月的广泛征集、严格筛选,通过广大读者、消费者为期3个多月的网络、信件、电话等多形式公众投票,综合行业专家、高校教授以及知名媒体负责人对200件商标逐一讨论研究,最终遴选出50件“我最喜爱的江苏商标”。
多年来,商标一直是“红豆”跨越发展的源动力。
《商标法》颁布的30多年,也是红豆集团发展壮大的三十年。
红豆从成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商标的培育和发展。
早在1983年,在红豆集团董事局主席周耀庭接手企业不久,凭着一个企业家的敏锐洞察力,经过长时间的酝酿,红豆这个饱含相思之情、富含民族文化的名字诞生了。
1984年,周耀庭迅速对“红豆”进行了注册,集团获得了一个红豆注册商标,以创民族品牌为己任,矢志打造国内一文化品牌。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商标,红豆集团还专门设立了商标科,安排专人管理商标事务,具体负责商标的注册、许可,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
长期以来,红豆集团一直注重品牌建设,始终坚持把商标战略作为红豆发展的核心,注重商标注册与推广,加强商标管理与保护,大力实施商标战略,不仅有效保护了红豆品牌,还为红豆集团快速健康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并取得了突出成效。
1997年,“红豆”商标就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成为服装(10.11, -0.06, -0.59%)行业首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
2010年6月红豆集团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红豆也成为服装行业和江苏省唯一一家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
2011年4月,红豆摘得首届江苏品牌紫金奖·风云品牌和风云人物两项最高奖项;
2012年12月,“千里马”商标又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红豆成为全国屈指可数的拥有两个驰名商标的企业,在商标战略、品牌建设上实现了新的跨越。
此次,HOdo红豆商标再获两殊荣又是对红豆商标工作的再次肯定。
今后,红豆也将更进一步完善商标的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形成完整的商标使用、保护、管理和发展的战略体系,并以商标战略推动名牌战略,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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