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新中国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重要领域,开启了我国商标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30年来,《商标法》紧扣时代脉搏,历经修改完善,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我国已基本构建起以《商标法》为基础,以《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部门规章为补充,内容完备、体系健全的现代商标法律体系,建立了既符合国际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标注册管理体制。
3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履职尽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我国商标事业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
尤其是2008年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知识产权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商标注册审查效能显著提升,有效应对了商标申请量的大幅增长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商标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商标宣传工作的大力开展,尤其是近年来商标战略的深入实施,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普遍提升,商标申请量逐年大幅上涨。
30年来,我国商标年申请量由2万件上升至约150万件,累计申请量由7万余件上升至千万件以上。
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达到1054万件,累计注册量717万件、有效注册商标609万件,保持着“三个世界第一”。
面对商标申请量不断上涨带给注册审查工作的巨大压力,商标注册管理机关积极借助高科技手段,建立完善自动化审查检索系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更新观念、多措并举,充实审查力量,基本解决了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商标审查积压难题;不断创新机制、深挖潜力、加强管理,进一步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保持在10个月以内,将异议审理周期缩短至20个月以内,将评审案件审理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为商标事业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场主体商标运用能力明显增强,商标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始终将推动商标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融合作为重要使命,积极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培育商标,有效运用商标,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一是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工商主力、部门协作、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大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的扶持、指导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商标市场化运作提供内在动力和政策支持。
二是支持和指导市场主体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工作,引导企业创新商标授权使用形式,通过商标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授权贴牌、品牌连锁等商标使用许可方式,实现商标权的资本化运作。
三是建立以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为核心的“商标富农”机制,支持和指导权利人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30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商标行政执法网络健全、程序简便、快速高效的优势,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成为了商标权行政执法的主力军,1983年至2011年,全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71.56万件。
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署和要求,以保护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奥运会、世博会等专有标志等为重点,突出重点区域、重要领域,注重源头治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成效显著。
在为期9个月的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期间,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9.07万件,占各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案件总数的58.16%。
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将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提升,积极推进部门间执法协作,努力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相统一,依法、规范、高效的商标保护长效机制。
积极引导国内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建立健全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机制,提高企业海外维权意识和能力,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营造良好的商标权保护环境。
2011年,国内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2053件(一标多类),自1989年我国加入马德里联盟以来年注册量首次突破2000件,位居世界第七,在发展中国家排名第一。
商标管理水平日益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绩突出
30年来,商标工作始终密切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寓服务于管理,以监管促发展。
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行政指导作为提高管理效能的有效手段,不断创新行政指导方式,通过设立品牌指导机构、实施分类指导等,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培育知名品牌、促进创新发展。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商标公共服务和信息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2003年,“中国企服快车”开通,成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门户网站,年点击量从2008年起就连续保持在20亿次以上。
同时,不断拓展信息化服务手段,逐步实现了网上查询、网上申请,升级开通了网站英文版,为国内外申请人咨询和办理业务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渠道。
三是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商标法律制度,积极推进《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加快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与国际规则接轨,优化确权程序,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为商标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四是不断加强国际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我国在商标领域的国际地位日益提升。
30年来,我国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6个与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瑞今年6月来访时对中国的商标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近年来中国商标事业的发展速度很快,商标工作取得了令世界震惊的成绩”。我们在回顾30年来商标事业辉煌成就的同时,还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断发生变化,商标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持续大幅增长的商标申请量给注册审查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同时,将商标战略实施的重心转移到有效运用和依法保护上来的任务仍然艰巨,商标保护长效机制的构建也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求真务实、稳中求进,继续坚持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线,认真履行商标注册和管理职责;以深化效能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商标服务发展效能、商标注册效能、监管执法效能、依法行政效能;以有效运用和依法保护为着力点,不断拓展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商标战略实施效果,实现商标大国到商标强国的转变。
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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