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复审需要哪些材料?商标复审的类型有哪些?于我国公民在进行注册商标过程当中,它是需要准备一些相关材料的,那么商标在进行注册的时候准备的文件以及材料具体有哪些相关规定,下面请看小编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撤三复审需要哪些材料?
商标撤三复审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一)《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二)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三)理由和证据材料复审的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驳回复审或异议复审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其他复审将做出维持或撤销该商标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复审的类型有哪些?
(一)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二)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三)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四)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五)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六)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三、复审的时间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提交延期的证据材料如邮局或居委会的证明。证明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晚了的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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