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同学们更加了解法律时事,对法律问题拥有更加敏锐的洞察力,法学院于11月29日上午在长清湖校区法学院综合楼213教室举办了“法律与生活”时事案例讨论会。本次会议由2015级胡天壮同学主持,2016级辅导员李璐璐、2015级辅导员杜丽佳以及2015级、2016级部分同学参与了本次讨论会。
讨论会伊始,主持人胡天壮致开场白,并向大家简单介绍了本次讨论会流程,讨论会共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分别是时事案例讨论环节、法言法语大家辩以及法律常识小贴士。首先,本次讨论会进入第一个环节,主持人为大家介绍了最近颇受关注的“怪圈”隔代追房案,该案主要背景为一对夫妻因债务缠身,便偷偷卖掉了父亲送给他们女儿的一套房产,为了追回房产,爷爷代未成年的孙女将其父母告上法庭,但两诉均败。同学们就法院为何不支持其诉讼为论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最终,同学们在参照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规定内容后,均认为此案中“爷爷”的诉讼之所以两诉败北,并非“怪圈”,而是由于其诉求不当。某知名律师对此案件的分析印证了同学们所得结论的合理性与正确性。讨论会在同学们高涨的热情中进入了第二个环节“法言法语大家辩”,主持人胡天壮用PPT展示的方式为同学们出了这样一道题:请谈谈你对“法律不强人所难”的理解。15级同学逄晶晶积极发言道:“我认为这句话的含义在于法律不能命令人们实施不可能实施的行为,同时也不能禁止人们实施不可能避免的行为”。她的阐述得到了同学们的一致赞同。一般的、抽象的法律规范的形成着眼于一般正义,但同时又要考虑到在实施过程中不能出现损害个别正义的结果,法律不强人所难的格言,正避免了一般正义与个别正义之间的矛盾关系。讨论会渐入尾声,进入最后一个环节,主持人向大家分享了一则法律常识小贴士:不可不知的律师风险代理“禁区”,这些“禁区”总结如下:人身及民生民事案件不能进行风险代理、收费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以及违法风险代理。本次讨论会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本次“法律与生活”讨论会有利于同学们对时事热点有更深的了解,有助于同学们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提高同学们的法学素养,为日后同学们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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