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使申请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京外审协中心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全面开展网上申请。
一、窗口网上申请采用电子发文
申请人可在京外审协中心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等23项网上申请业务,并接受电子发文。申请人通过企服快车上服务系统提交的申请产生的商标文件,商标局通过企服快车上服务系统送达。
商标局将商标文件上传至企服快车上服务系统,申请人登录企服快车上服务系统查看和下载商标文件,除商标注册证外,商标局不再以纸质方式送达上述文件。
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填写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商标局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将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提示申请人。
电子邮件中载有发文链接,申请人可通过链接自行查看、下载和回复商标文件,也可到窗口查看、下载和回复。
为保障申请人及时接收商标局发出的送达提示信息,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可以正常接收信息。
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及时到窗口修改相关信息。
二、窗口网上申请受理业务和收费标准
三、窗口网上申请所需文件材料
申请人在窗口办理网上申请,除提供相应申请文件材料外,还应提供:
1. 网上申请确认书(盖章/签字)。网上申请确认书样式见附件。
2. 邮箱及手机号,接收商标电子文书送达提示信息。
3. 办理转让的,还应提交同意转让证明,需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意转让证明样式见附件。
附件:
附件1 网上申请确认书 涉及处分商标权利业务用
附件2 网上申请确认书 一般商标业务用
附件3 同意转让证明
网上申请确认书 涉及处分商标权利业务用
网上申请确认书 一般商标业务用
同意转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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