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将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拿到登记机构进行作品武汉著作权登记。
申请人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可以是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可以是与他人合作完成的作品(即合作作品),也可以是为职务需要创作的作品(即职务作品),还可以是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即委托创作作品)。
那么,不同类型的的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的材料有哪些不同?申请人在提出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时,应当按照《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中的规定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权利保证书;
三、权利归属证明;
四、作品的样本(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样本均可);
五、作品创作说明书(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上创作者签字);
六、因登记的作品类型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独立创作的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品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合作完成的作品申请登记的,合作作者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还要提交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版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版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版权人还应提交版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版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还要提交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的,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登记的,应提交委托书和代办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除作品样本一式两份外,其他材料均一式一份。
合作作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参与创作的人共同构思、分析、讨论、论证和修改而最终完成的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一般认为,创作一个合作作品需要合作作者之间的合意,如果企服快车未经对方同意,就将对方的作品合入自己的作品,或者对对方的作品进行一定的修改、补充后就认为是该作品的合作作者,这种情况,不仅不能成为该作品的合作作者,还侵犯了该作品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的作者必须是参加创作的人,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作者。
所谓“参加创作”,是指对作品的思想观点、表达形式付出了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或者构思策划,或者执笔操作,如果没有对作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就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我国的合作作品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二是不能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
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指合作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使用,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作品。
不能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指合作作者虽有各自的创作,但在作品中已融为一体,区分不出作品的某个部分是哪个合作作者写的。
例如,四个合作作者共同构思作品的形式、内容、情节、结构等,然后分头执笔而成的作品。
这类作品只存在一个合作作品的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其权利的分配和行使,可以由合作作者协议确定。
如果没有协议,或者协议没有约定的权利,则由合作作者共同行使。
这里所说的“对合作作品的共同行使”,是指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需要由全体合作作者协商一致,未经协商一致,各合作作者无权单独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同时,某一合作作者也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阻止其他合作作者行使著作权,影响作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发挥。
对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企服快车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另外,许可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报酬,由合作人按协议分配,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的按同等份额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如果其所享有的著作权无人继承,且无人受遗赠的,那么,他所享有的那部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合作作者享有,而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通常包含下列内容:
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③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其中的翻译是对软件文档所用的自然语言的语种间的翻译。
④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⑤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任何其他人若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行使了这些权利,将构成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将受到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方式
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计算机软件武汉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登记申请文件所述事实的初步证明。
我国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通过登记,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3.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4.合法的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是指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
软件著作权人是否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许可权和奖励权。
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是指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
保护期是指自然人的生死。
在自然人死亡两年后,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
截至自然人死亡时,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
在现实世界中,有很多东西会受到国家的保护。
例如,软件作品将受到一段时间的保护。
根据国家法律,我国公民享有著作权,可以免受侵犯。
那么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有多长呢。
下面的编辑给读者的答案是什么。
保护期为50年,在软件第1次发布后结束。
但是,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布的,本条例不再受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商或其他权利人依照相关著作权法的规定。
就权利的性质而言,是软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
它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例外吗。
因为著作权的取得不需要单独确认,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软件注册后自动保护的原则。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报酬权。
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吗。
软件武汉著作权登记证由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审核颁发。
以上是编辑的内容。
根据规定,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一般为50年,之后不受法律保护,但著作权必须先经部门登记才能生效。
我们应该注意这一点吗。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自动生成,登记不是生成权利的必要条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提出的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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