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三答辩是针对商标局发出的撤三通知,所进行的答辩。其目的是为了向商标局证明被撤销商标在经营活动中有实际的使用,不应该被撤销。
商标局在受理撤三申请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划重点:商标局不会通知商标注册人本人,而是通知代理机构(除非注册中没有代理机构)。
在实际案例中,我们碰到许多因为代理机构不负责/倒闭/信息不正确等情况,造成客户没收到撤三通知,损失惨重。
所以在选择代理机构的时候,一定要慎重,选择专业负责的企业。
商标业务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一个长期、持续性地服务。
答辩前的准备事项
接到撤三通知后,首先要知道提出撤三的申请人是谁,是撤销商标的全部商品还是部分商品以及撤三答辩截止时间。
当我们把上述信息都了解清楚了,那么撤三答辩前的准备就算是初步做好了。
同时,撤三答辩是必须以真实有效的使用证据来进行证明被撤销商标在经营活动中有实际使用,从而进行答辩。
所以当我们在经营活动当中有使用或者涉及已注册商标的情况,最大可能的保留使用证据。
若我们能够提供充分的品牌使用证据,并且能够保证证据的真实性,那么答辩的成功率已经接近百分百。但是,答辩人在提供证据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到证据使用时间,必须是通知书上所要求的时间范围之内。
最后,商标撤三答辩书的撰写建议还是交给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来做,通过专业撰写,可以进一步提高撤三答辩的通过率。
待代理机构撰写完毕,将答辩书及其材料寄到商标局之后,答辩人可以静下心来等待商标局的撤三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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