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但是近些年来我国市场经济活动中假冒伪劣商品横行、合同违约、坑蒙拐骗等信用缺失现象严重,这已成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瓶颈。
许多交易之所以不能进行,不是缺乏需求,也不是缺乏资金、技术和人才,而是缺乏信用。
这种不讲信用的现象通过“市场放大”,会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
社会转型期信用需求与信用制度供给失衡
曾有美国经济学家在著作中将中国与韩国、意大利并列为“低信任度国家”,他认为此种状态无法孕育出大型的民间企业。
然而,中国现阶段信用问题存在的原因,并非中国人本质上就缺乏信任,而是产生于我国从传统乡土社会向现代商业社会转型这一特定社会背景的,有其客观必然性:
在经济转轨阶段,新的以契约化交易为基础,以健全的法律体系为依托,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而经济生活中对信用的需求却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在中国传统社会,诚实守信被视为社会个体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甚至成为民族性的一个重要侧面。
作为中国人道德的核心,儒家思想把“人而无信,不知其何”作为一个重要信条,主张通过积极主动的内心修养来达成守信行为。
在现代商业社会,持续顺畅的交易已经成为经济体得以存在并发展的基本要求。
社会内部不可或缺的频繁交换企服快车面增加了社会财富,另企服快车面也使交易的基础发生转变——传统的人格化交易为契约化交易所替代。
在契约化交易条件下,交易所必须具备的惟一品质就是对契约的尊重和对契约条款的有效执行,只需具备这一条件,即可完成一笔交易,而不管契约双方是否是“熟人”。
信用起源于交易的需要。
交易越发达,信用就越重要。
当商品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经济生活中信用往来逐渐普遍化时,维护健全的经济信用关系就成为当务之急。
信用法律体系是否完善、明确、有效运行,对于信用的建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交易角度看,法律的作用主要在于从两个方面降低了交易费用:通过对一些契约无法囊括在内的信息的阐明直接降低了缔约费用;增加了违约者的违约成本,并减少了交易决策者在要约之前可能耗费的调查费用。
信息不对称导致机会主义行为
信用缺失的产生源于信息不对称。
市场参与者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往往存在机会主义的行为倾向,利用信息不对称,有目的、有策略地利用信息,按个人目标对信息加以筛选或扭曲(如说谎、欺骗等);或利用信息传递不畅违背对未来行动的承诺。
信用问题与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和交易行为的信息传递是否通畅有直接关系。
如果交易行为的透明度低且交易行为的信息传递不畅通,信用缺失者不能被其他潜在的市场参与者及时发现,那么交易双方就没有讲信用的激励;反之,如果交易行为的透明度高且交易行为的信息传递畅通,那么信用缺失者就会大大减少。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