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商标局随国民政府迁往重庆,期间,汪伪上海大道市政府社会局负责管理上海商标,但也有一部分商标由厂商直接送往重庆国民政府经济部商标局注册.受战争影响,商标注册工作陷入低谷抗战胜利后,上海依据国民政府发布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由上海市社会局对厂商企业使用的商标进行管理.至1946年,上海厂商(包括内迁厂商)向国民政府经济部商标局等注册的商标已有四万余枚,占全国注册商标总数的80%左右(左旭初,1999)2.从当时出版的一系列《商标公报》来看,20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受到抗日战争影响,注册商标数量日趋减少,且水平大多不高,大部分商标仅以文字标注,没有设计相应的图形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