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只有在使用过程中才显示其价值.如果商标注册人长期不使用注册商标,该商标就得不到社会的承认.长期搁置不用还将妨碍他人申请在同类产品上注册相同近似商标,因此,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后必须实际使用.如果注册商标确实因重要原因暂停使用,商标注册人应该提出正当理由,向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保留,经核准后,报商标局备案.根据《商标法》第30条第4项规定,商标注册人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9条还规定,对上述情况,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撒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明或者证明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的使用,既包括商标注册人自已使用商标,也包括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包括直接用于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也包括用于广告宣传和展览.
商标法所讲的"商标使用"是指什么
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明或者证明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那么,哪些事实能够证明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使用呢?法律规定了下列事实足以证明:
(1)商标注册人直接将注册商标用于自己的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
(2)商标注册人将注册商标用于广告;
(3)商标注册人将注册商标用于展览,
(4)商标注册人通过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根据《商标法》第45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可见,我国实行的是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商标注册制度.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7条规定,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商标法》第33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不使用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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