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商标注册申请都要过三关,这三关分别是: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形式审查如果过不了的话有两种情况,一是不予受理;
二是补正通知.当通知用户补正的时候主要原因是材料不全、填写内容不规范、签字印章缺失或者模糊、商标图样说明等.
因为每种情况需要补正的内容都不一样,比如类别选择的不对,需要重新填写.通过网报的用户,可以登录商标局后台在代收文项根据要求修改类别即可;如果是通过纸质上报的商标就需要重新填写《商标申请书》与补正通知书一起回寄给商标局.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就好办多了,代理会直接修改后提交审核,需要您提供什么材料他们会详细告知.
补正需要再次交费吗?
答:补正是不需要单独交费的.
关于商标分类要求补正的情况比较多,单独针对这个问题进行详细介绍.比较常见的有:类别书写不规范、不按《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来写、名称不规范、使用了过期的分类表.
商标申请时所填写的使用范围也就是类别必须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定,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如果写了此表中没有的商品,商标局就会下发补正通知,要求修改或者说明商品所属分类等,所以应该在申请注册前就确定好所属分类,并按照分类表来选择商品.
如果是使用了之前版本的分类表要求修改的,也很容易,只要找到最新版本修改即可.
在一份申请书上同时申报了3个类别,现在仅有一个类别的项目需要补正.如果补正不合格,对另外两个类别有影响吗?
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商标局是针对该件商标注册申请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因此该件商标注册申请的另外2个类别也不能保留申请日期.
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的补正通知书,补正起始时间该如何计算?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局向当事人送达各种文件的日期,邮寄的,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实际收到日的除外;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以数据电文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文件进入其电子系统日期的除外.文件通过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送达当事人.
申请人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补正通知书时,若商标局尚未刊登送达公告,或虽已刊登送达公告、但自公告发布之日未起满30日的,申请人领取退信时视为送达当事人;若商标局已经刊登送达公告、且自公告发布之日已起满30日,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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