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二十多天,2020就要过去,临近年底,财务是否在忙忙碌碌对账结账?但是注意了,再忙千万别大意,特别是关于发票的检查。那么,什么发票需要注意呢?不合规的发票有哪些

一、发票填开内容有误类

填开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二、发票填开信息不完整类

1、未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2、未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

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3、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纸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未更新系统开具发票类

1、原省级税务机关印制的旧版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2、未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第三条规定: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以上就是什么发票需要注意,不合规的发票有哪些的具体内容,发票作为重要的凭证,一定要注意检查,千万不能因小失大。创业印章专注为各行各业的公司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工商变更、注销公司、解异常(工商、税务)等一系列服务,资深团队全程跟踪服务,让您省事省力省心,有需求可咨询官网客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