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收入是指个人因在各行业有突出贡献而获得的奖金、中奖、中彩票等意外收入。获得意外收入的个人应当依法纳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收入总额,税率为20%。
但是,在“偶然所得”中,又分为应税所得和非应税所得,那么如何区分呢?用一小串表格做一个简短的清单,让大家看得更清楚!
征税
真实案例。
年底,举行了许多会议。公司决定给另一家公司的惠州合伙人刘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并被告知公司要代其缴税。
然而,当刘来公司购买商品时,公司根据他的消费情况决定给他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但他不用交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个案分析
公司会议中,送给其他公司刘先生的手机是企业送给个人的礼物,而不是单个的,因此需要按照“偶然所得”纳税。
但是,刘先生购买我公司产品后收到的手机,是企业在销售活动中为促销而取得的利润的一部分,不需要交税。
但是,我们关心的是网络红包是否需要交税,我们只需要区分红包的来源就知道是否需要交税!
如果是企业支付给员工的,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纳税。如果是企业支付给单位以外的个人,需要按照“意外收入”项目纳税。如果是个人付费,就不需要付费了~
简单来说,是企业开具的,需要纳税(区分税目),个人开具的,不需要纳税~
那么,这些意外所得税应该如何缴纳呢?
(1)个人所得税中,扣缴义务人是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
②应纳税额为每笔收入的全额×20%。
比如你中了500万的彩票,就要交500万×20% = 100万的税。你实际能拿到的奖金是400万!
明白了吗~如果以后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以上场景,可以对比上表,区分哪些项目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应该纳税,哪些不需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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