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顾名思义,是指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法定程序,将出口货物销售预先支付的税费退还给支付方的程序。那么,如何办理出口退税的备案呢?

出口退税条件

(1)增值税和消费税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征收消费税的烟、酒、化妆品等11类消费品。

(二)出口融资销售的货物。

(3)必须是已收汇核销的货物。

规定国家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受外贸企业委托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在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附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方可申请退(免)税。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备案的出口货物可以申报退税吗?

不能。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出口货物交易方式特点导致企业无相关备案单证的除外),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原申报应冲减负面申报。

企业出口应备案的文件属于电子数据或无纸化。如何将它们归档?

您可以选择纸质、图像或数字方式,并保留归档文件。选择纸质方式的,需在《出口退(免)税备案文件目录》中注明备案文件存放地点。

出口企业提供的备案文件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假或不真实会怎样?

相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税收政策。对查出的偷税者,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备案管理是否影响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水平?

是的。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未按要求收集、装订、存放出口退(免)税备案文件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调整为三类;第一、二、三类出口企业拒绝提供备案文件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调整为四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