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付款不及时等各种原因,采购的存货发票经常不能及时到达。为了准确反映资产、负债和成本的需要,基于会计重要性原则,应对这类存货进行估计和记录。
在实践中,由于业务特点、核算方法、核算环境的不同以及会计人员意见的不同,不同企业的“暂估会计”的具体操作方法也有所不同。
先说一下库存预估和入库的相关问题。
一存货暂估的基本概念
估计是指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和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会计业务处理中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
暂估也是指本月已经收到存货,但是没有收到采购发票,所以无法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
月末,为了正确计算企业的存货成本,需要对这部分存货进行暂估并记录,形成暂估凭证。
暂估业务可以简单理解为货物尚未到达的业务。
二暂估的账务处理
1.估计收入
[案例]
甲公司购入一批原材料A用于生产商品B(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合同材料价格为1 170元(含税)。
[解决方案]
借:原材料——A1 000
贷项:应付账款——估计/无票据(XX供应商)1 000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所以不存在进项税预计抵扣的问题,而且在上述分录中,预计金额应该是按照不含税价格进行预计的。
2.估计反向偏移
按规定,估计下个月初要赶回去入库。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当月的发票还没收到,赶回月底再做月初的预估,必然会增加工作量,一般都是收到发票再赶回来。
(1)红字冲回估仓。
借:原材料——A-1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XX无票供应商-1 000
接收发票,入库。
借:原材料——A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0
贷项:应付账款——XX供应商1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