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小程序被屏蔽,电子烟商标属于什么分类?电子烟作为中国人发明的电子产品,由中国人生产,销往海外,风靡全球,可以说是21世纪最重要的发明之一。电子烟正在以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速度改变传统吸烟者的吸烟习惯,并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时尚文化。

5月8日,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RELX约克商城、FLOW Fulu Store、YOOZ Store等电子烟零售小项目已暂停。根据小程序页面,上述小程序暂停服务是因为内容属于平台未开放的服务范围。

对此,微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小程序涉嫌从事电子烟等烟草产品销售服务,涉嫌违反微信小程序平台运营标准,平台下架。

同时,记者还从相关人士了解到,微信平台在对待涉嫌违规的小程序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检查,然后进行相应处理。

电子烟商标属于什么分类?

企业想注册商标却不知道注册商标属于哪一类。下面介绍一下商标属于哪一类。希望能帮助企业在注册商标时更准确地注册自己的产品类别商标。

根据上表知识产权商标分类查询工具,电子烟属于商标第34类【3401】组。根据2017年尼斯分类表第20类商标明细,以烟草为主;烟具;火柴。

【3401】集团详情

3401烟草及其制品

烟草340003、嚼烟340012、雪茄340013、含烟草替代品的非医用香烟340019、香烟340020、雪茄340025、烟草药草*340028、鼻烟340033

烟丝C340001,烟草粉C340002。※

新产品:手卷烟、卷烟、过滤卷烟、吸烟用烟草、阿拉伯水烟烟丝、电子雪茄、含薄荷醇烟草、卷烟用烟草、烟斗用含薄荷醇烟草、调味烟草、非医用烟草替代品和烟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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