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销售退货、发票错误、应税服务中断但不符合发票无效标准,或因销售部分退货和销售折扣,必须开具红色专用发票,买方应退还发票和扣除?
此外,红字发票的进项税是“进项税转出”?红字发票的进项税还是“负值”?现在让我们与您分享以下各种问题:
一、买方取得专票已用于申请抵扣,买方可在新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写并上传红色增值税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写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应的蓝色专用发票信息,应暂时列出信息表增值税税从当期进项税额转移到站点,等待销售方出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起一起作为记账凭证。
可以看出,已扣除进项税并申报纳税,账户申报单应相同,因此买方原购买的发票联合会和会计联合会不需要退回(您应保存作为逐步购买凭证的依据),以获得卖方出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起作为“进项税转出”会计凭证的配件,其分录如下(如退货总额为1000,税款为1300,总额为11300):
借款:113000存款(应付款)
贷款:库存产品 10000
应纳税金–应缴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二、 如果买方未能申请抵税,但发票联或抵扣联不能退还,买方在填写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应的蓝色专用发票信息。
即已入账,则无需退还发票联和扣除联,卖方凭买方填写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一般来说,退货是部分退货,因此原购买税票的正常检查和认证。此时,收到的红字发票的税款参照上述“进项税转出”。
三、如果卖方出具的专用票未交付给买方,买方未申请纳税申请,并退还发票联合和扣除联合会(买方未入账),卖方可以在新系统中填写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写信息表时,卖方应填写相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此时,买方不需要记账原开的发票,只需根据卖方新开的蓝字专票正常进入即可。
综上所述,买方应在收到红字发票时进行“进项税转出”。
此外,是否退回发票联合会扣除联合会取决于买方是否已进入或纳税,因为已进入或纳税,需要有进入和扣除的依据,所以不需要退回发票联合会和扣除联合会,但这是由买方申请红字增值税发票信息表;
如果买方未进入账户或未抵税,则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卖方。买方可以凭卖方再次开具的蓝色发票进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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