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下,没有银行敢包庇任何企业,哪怕是自己的大客户,只要发现账户有可疑,必须上报税务,因为个人账户大额和可疑交易银行税务共享信息!
即使银行不报,税务迟早也会查到,那性质就不一样了,银行也会跟着遭殃!
一、企业在银行的哪些交易行为容易被查?
1、大额支付: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2、可疑交易:
如果你涉及以下几种情形,那就要小心了: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这是想干嘛?是不是准备携款潜逃到国外啊?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你一个卖日用百货的小公司,动不动就几百上千万的流水,真不是洗钱?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你一个做餐饮的,总收到机械公司的大额转账,再往影视娱乐公司转,合适吗?
(4)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你今天给他转100万,明天又给他转200万,过了两天他给你转了500万,这能不引起别人注意吗?
(5)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这个公司都废了好久了,前段时间突然复活,而且没什么业务,却有大额转账进入,是中彩票了?还是有见不得人的勾当?
(6)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老用现金交易这肯定会被查的,看过电视剧里贩毒走私的吗?都是一箱一箱的现金…
(7)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没事儿就去企服快车,各个银行都有你的户头,一旦有大额交易了又怕查,转了钱赶紧销户,不被怀疑才怪…
企服快车提醒:
各位老板和会计,正常交易要小心转账问题,不是户头有钱没钱,而是现在税局和银行信息同步,有时候银行不一定有兴趣查你,但税局可能很关心公司最近的收入与支出……
二、最新个税法明确,以下需缴个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所以,企业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只要检测出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
企业想要合规,应采取合法合规途径,千万不要走私账逃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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