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作为配套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也同步开始实施,但是对于很多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来讲,怎么应对新变化还是比较茫然。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今后将以SC开头,SC就是“生产”两字拼音头字母的组合,该标志将逐步取代“QS”标志。
QS的前身是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2010后改为QiyeshipinShengchanxuke(企业生产许可)是为了更加规范食品厂的生产卫生、环境等一系列相关规范,然而这一变化却在具体实施之中无形降低了标准。
新的变化将更注重产品的监管。
有学者将“从QS到SC”的变化概括为“五增二减”
“五增”:
一是范畴扩大。
把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的范畴。
也就是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同是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是主体资格扩大。
以前只有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才能申请QS,把个体工商户排除在外,现在是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均能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是有效期延长。
有效期从3年延长至5年。
四是食品许可类别增多。
发证单元从28大类增加到31大类。
五是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增多。
许可证正本要载明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签发人、二维码等信息,副本还要载明外设仓库。
“二减”:
一是证书形式的减少。
正本、副本、附页减少为正本、副本。
二是换证程序的简化。
如果企业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仅是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大大简化了企业的换证的时间、流程。
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号由原“QS+12位阿拉伯数字”改为“SC+14位阿拉伯数字”,同时,“SC”证启用后,食品企业申办许可证的程序将更简化。
“SC”证也不再设标志,去掉标志是SC区别于QS、食药区别于质监的划时代特征。
业内关于改变的讨论
刚刚看到了新办法,好像审查不像原来那么麻烦了,有效期也变为5年了。
唯一感到不好的就是生产许可证的编号又要变了,包装标签的改版等也是让人头疼。
如果企业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仅是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大大简化了企业的换证的时间、流程。
同时,对县级监管部门是很大的挑战,如果许可和监管的职责同时承担的话,县级局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许可证正本要载明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签发人、二维码等信息,副本还要载明外设仓库,这些都是以前没有的,甚至都是不敢想象的。
保健食品市场现在确实太乱了,这次新增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并由省级食药监负责,是对消费者负责的惠民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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