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因管理不善而申请破产,那么破产清算是最重要的环节,一般需要专业人员的帮助,所以你知道破产债权申报过期怎么办吗?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来看看,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债权申报过期怎么办?

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向清算组申报。

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

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会议权、表决权、异议权、接受财产分配权等。

2、债权人未按时申报,分配的财产不予补充分配。

即使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以前的分配也不再补充,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

二、破产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破产财产的范围确定如下: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

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这是指在破产程序结束时清算组尚未收回的应由破产企业行使请求权而获得的财产。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担保物是担保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物质保证,债权人对其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的债务,担保债权人有权取得担保物,用来抵偿债务人的债务。

在担保期限内,未经担保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不得将担保物转让、出租、抵押等。

所以,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能作为破产财产。

但是,担保物的价款大于所担保债务的价款时,多出的部分应列入破产财产。

三、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

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