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个人公司破产债务的方法是先成立清算小组,然后由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整理和审计;最后,撰写企业债权确认报告并提交法院。破产公司债务偿还的顺序是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然后偿还其他债务。

一、如何处理个人公司破产债务?

个人公司破产债务处理如下:

1.破产企业应收账款由清算组会计师审计编制成册。

2.清算组律师应通过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的对话,了解每笔应收账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

3.清算组律师应当根据审计报告和有关证据,起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确认报告,并提交法院。

二、用工单位已破产怎么补交社保

公司在倒闭清算前需要到当地社保局按规定办理停缴手续,在职员工的社保处于停缴状态,才可以日后办理转移。如果企业在倒闭前没有办理停缴手续,那么这种情况就比较棘手,那就处于欠缴状态,需要由单位名义办理补缴,才能办理再转出或接着缴纳。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走当地社保局的特殊处理流程,办理转移手续。

三、破产程序的终结的原因

《破产法》第120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1)债务人无财主分配的案件终结

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是指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情形。在此情况下,如果继续程序,不仅不必要,而且会产生其他费用。因此,本条规定,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破产程序就应当终结。

(2)破产分配完毕的案件终结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是破产程序终结的基本原因,它是指管理人依据破产分配方案,将已变价的破产财产或者不需要变价的破产财产全部分配给各请求权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也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