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民事法院有审判权后,诉讼案件将决定由哪个“民事法院”审理,即管辖权。那么,如何规定股东投资纠纷的管辖权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如何规定股东出资纠纷的管辖权?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因增加注册资本而发生纠纷的,属于一种民事纠纷,一般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在实践中,公司的主要办事处一般是指公司董事会等重要机构。因为董事会是公司的管理决策机构,代表公司。

(2)在实践中,公司的主要服务机构一般也指公司的主要营业场所。主要服务机构可以在注册地或营业地,可以有多个主要和次要的营业地。但存在以下问题:

1、主要和次要营业场所很难区分,主要营业场所可能不是主要办事处所在地。管辖权异议经常发生。

2、增加了原告取证的难度。起诉时,原告必须到现场调查营业地点,并取得照片等初步证据。

(三)登记地是独一无二的,一般以登记地为管辖地。公司可以设立多个生产经营场所,但公司登记机关只能有一个公司住所,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辖区内。营业场所也可以管辖。对方提出管辖异议的,经核实营业场所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可以继续管辖。经核实营业场所不是主要办事机构的,应当移送登记场所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二、如何解决股东出资纠纷

1、自行协商解决;

2、由第三方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

3、向法院依法起诉。

如果依法订有明确的仲裁协议,则应当依法申请仲裁。合同对争议解决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解决

三、股东出资不实该怎么维权

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缴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