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成立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经历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况,这都是非常正常的情况,也有可能在公司合并或者分立之后公司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因此需要对公司合并时的相关流程有所了解。那么公司合并需要清算吗?以下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合并需要清算吗

公司合并不需要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清算组有期限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以下是根据《公司法》总结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公司未解散能申请法院清算吗

公司未解散不能申请法院清算。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公司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