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破产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很多人不知道破产经理是什么时候指定的。那么,破产经理什么时候指定呢?接下来,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破产经理何时指定的知识,欢迎您阅读!
一、破产管理人何时指定?
一般在法院受理后25天内指定管理人。
《企业破产法》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说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4)管理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二、企业破产还交行政处罚吗
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企业破产后仍然要执行行政处罚,如果是处罚款的,罚款是属于债务,企业有财产时,要清偿罚款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公司破产以后欠的债怎么办
公司破产以后欠的债的处理办法是要由公司承担并赔偿,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具体赔偿顺序是: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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