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我们面临破产时,我们会想办法解决破产,但如果破产重组,也有一定的程序要走,因为破产重组,面临很多问题,更多的程序需要解决,如何准备破产重组?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编辑向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如何编制破产重组?
1、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组原因。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申请重组,并启动重组程序。债务人或者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投资者,在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可以向法院申请重组。
3、法院审查《重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组并予以公告。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通知未知债权人。法院应当缺少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债权人第一次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登记,审查申报的债权,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实。
7、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自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8、在破产重组中,进入重组期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经理的监督下管理财产和经营事项,经理应当将财产和经营事项移交给债务人。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债权人会议提交《重组计划草案》。法院可以裁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要求延期3个月。未按时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宣告破产。
10、法院应当自收到《重组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应当参加会议讨论,并分组表决。
11、各表决组通过《重组计划草案》的,由《重组计划》批准。未通过的,依照《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12、自重组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申请批准重组计划草案。法院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组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组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所有债权人都具有约束力。
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但《重组计划草案》未经批准且未经87条规定批准,或者《重组计划草案》未经批准。
13、经《重组计划草案》批准后,债务人负责执行《重组计划》的执行程序。
此时,接管财产和商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将财产和商业事务转移给债务人。在重组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管理人应当监督重组计划的实施。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组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收款人的财务状况。
监督期满后,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管理人的监督职责在报告之日终止。经管理人申请后,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
14、《重组计划》执行期届满,债务人完成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组程序完成,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15、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组计划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然后进入破产程序。
二、破产债务人的义务有哪些
破产债务人是承担破产债务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我国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故只有这类法人才能成为破产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称破产人。破产债务人的义务是:
1、提出破产申请时,须提交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债权清册、以及说明企业亏损情况的材料。
2、提出和解与整顿申请时,须提交和解协议草案及企业整顿方案,与债权人会议协商。
3、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及时向清算组移交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在办理移交手续前,要负责妥善保管。珏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结束前,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必须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要求进行工作,不能任意拒绝,不得擅离职守。
三、公司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公司破产的条件是: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企业法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
3.由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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