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可能会在经营公司企业的过程中面临破产,那么如果个人破产之后,是否还需要偿还相关的债务呢。因此接下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个人破产后还要还钱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个人破产后还要还钱吗

1、目前在中国:没有申请个人破产的规定,只有企业破产的相关规定。

2、如果企业破产,欠的债务也不是就全部不用还了,要将企业的所有财产清理登记,然后分配给债权人、偿还税款等。

3、不能申请个人破产,欠银行的钱还是要还的。

不还的后果:银行可以催还款,再不还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银行的征信记录会有不良记录,将来如果买房买车等需要办理贷款时可能会很麻烦。

二、申请破产要提交哪些材料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不同意执行转破产程序

(一)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二)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不予受理的,应当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执行法院。

(三)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恢复执行。

(四)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