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情都有一套流程,特别是法律规定的事项,更是要严格遵照流程进行。不管是成立一家公司还是注销公司,都是有着相应的法律流程的,并且需要按照法定流程进行,注销公司之前则是需要进行清算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公司已经注销但未清算怎么办?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已经注销但未清算怎么办
公司注销了,清算程序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公司注销后如何清偿债权债务?
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清偿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处理。企服快车财税部提醒您,公司在注销前应依法办理清算手续,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注销后未处理债权债务的,清算义务人应当承担责任。
三、公司注销应满足哪些条件?
注销公司应满足的条件有: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届满或其他解散原因;
三、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以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