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家公司很容易,但很难很好地管理它。许多新创业的年轻老板在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导致债务达到或超过所有资产,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如果没有债务,你只能申请破产,然后进行破产清算。那么,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是什么呢?以下是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清算由企业确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法院和债权人不直接干预。除破产清算外,其他清算一般属于一般清算。

特别清算不能由企业自行组织,而是由法院直接干预、债权人参与和监督的清算,一般仅指破产清算。公司应当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小组。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清算组在申报债权时,不得向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移交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4、登报公告。

二、公司清算费用一般多少

公司清算需要计算的费用类型有很多,因此公司清算具体需要多少费用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的,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值可以参考。

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

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讼的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债务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利,自破产案件受理后而丧失,债务人所有财产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当然,重整程序中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除外。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必然要支出相应的费用,这些费用也就是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变价费和分配费。

第一,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是破产管理人为占有、清理和保管债务人财产或者继续债务人的营业而必须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债务人财产的保管费用、仓储费用、运输费用、清理费用、维修保养费用、保险费用、营业税费、公告费用、通知费用等。此外,律师费、聘请会计师的代理费用,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费、文书制作费等行政管理费用也包括在管理费范围内。

第二,债务人财产的变价费,是破产管理人为处理非金钱的债务人财产而将其变现为货币所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债务人财产的估价费用、鉴定费用、公证费用、公告费用、通知费用、拍卖费用、执行费用、登记费用以及变价债务人财产的税费等。

第三,债务人财产的分配费,是破产管理人为将债务人财产分配给债权人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债务人财产分配表的制作费用、公告费用、通知费用、提存分配费用等。

3、管理人执行费用报酬聘用工作人员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指在破产案件进行过程中,管理人为了执行职务和聘用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报酬的总称。主要包括破产管理人履行新破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职责所产生的费用、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所需其他费用、破产管理人的报酬以及聘用工作人员所需费用。

三、债权人能申请清算吗

债权人可以申请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企业法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