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公司注销,是指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布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或者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内部解散等,公司需要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注销,那么,企业注销宣传期是多少天呢?让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企业注销宣传期为几天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不能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者申报其债权。
(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当自确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公司合并的,合并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简单注销公司和一般注销公司有什么区别?
简单注销公司与一般注销公司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1)公司简单注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清算债权债务的,适用于企业简单注销登记程序。
(2)公司注销有内外两个原因,如公司管理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如被吊销、撤销等。
2.注销登记公告时间不同
(1)公司简单注销:注销登记公告时间为20天(自然日),企业应在公告期满后30天(自然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公司注销: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三、公司注销后承担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一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即使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的股东也不会被公司的债权人追回。公司经法定注销程序后,失去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不需要对公司以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企服快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清算程序。股东可以决定是否解散,但不能自行决定解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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