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规则是“自由转让、随意转让”,不受法律和第三方的限制,不会破坏公司的合作。那么,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税收处理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股东间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总债务+原股东收回的总债权-注册资本-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股权转让中的税务处理
1、契税。股权转让不缴纳契税。
2、营业税。股权转让不缴纳营业税。
3、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1)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按持股比例清偿债权,偿还债务,然后分配给各股东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总债务+原股东收回的总债权-注册资本-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2)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按持股比例分配股权转让收入和债权债务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理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企业股权转让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为:(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税率。需要注意的是,在一般股权转让中,股权转让人应当共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或者累计盈余公积应当确认为股权转让收入,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收入。在转让全资子公司和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者应共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者股息性质的收入。允许从股权转让收入中扣除。
二、股权转让的原因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理由有:
1、股权被出售;
2、企业兼并或分立;
3、公司回购股权;
4、以股权抵偿债务;
5、股权继承。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的,应当自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转让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
三、股东死亡股权转让,妻子能否继承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股东死亡后,其妻子可以继承股权,但是,若是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权不能继承,就需要将该股权转让,变现,转让费由妻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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