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公司面临破产,就会涉及债务偿还问题,那么企业宣布破产后需要优先偿还哪些债务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具体回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的法律知识,我希望帮助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
一、企业宣布破产后需要优先清偿哪些债务?
(一)先清偿在先顺序的债权。
(二)先顺序清偿后,有剩余财产的,按下顺序清偿。
(3)破产财产足够清偿各顺序债权的,按比例清偿。例如,第二顺序债权清偿后剩余破产财产为10万元,第三顺序债权总额为100万元,按每10元债权1元的比例清偿。
(4)按比例分配后,破产分配结束,无论是否有未分配的下一顺序债权。例如,在偿还第一顺序债权后,剩余财产不足以偿还第二顺序债权,第二顺序债权按比例偿还后,破产分配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2.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税除前项规定外;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按同一顺序偿还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后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还可以申报吗
破产后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还可以申报,债权人可以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但债权能不能实现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企服快车财税提醒,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三、执行转破产需要什么材料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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