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许多企业可以在面临破产危机时进行重组。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办法重组自己工作的企业,因为这意味着工资无法结算。那么,破产重组向法院提交材料吗?让我们跟随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了解一下。

一、破产重组向法院提交材料

(一)书面重组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

(三)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四)企业职工情况;

(五)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重组的批准文件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重组的决议;

(六)企业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者注资证明;

(七)企业损失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八)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清单,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

(九)企业现有房地产产权证明;

(十)企业在金融机构开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户、资金;

(十一)债权清单,列出企业债务人名称、住所(含联系方式)、债权金额、发生时间、催偿还时间;

(十二)债务清单,列出企业债权人名称、住所(含联系方式)、债务金额、发生时间;

(十三)企业涉及的担保;

(十四)企业发生的诉讼(含执行)、仲裁情况;

(十五)对社会影响的初步重组计划和评估;

(十六)董事会决议等其他材料(不能提交的,必须提交正当理由说明)、紧急情况说明(如企业即将实施,涉及各种安全隐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企业党组织和情况。

二、公司破产后的债务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处理如下:

公司破产后,所欠的债务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流程规定

(一)提出整顿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申请三个月内,被申请的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被申请的破产企业进行整顿,法律规定,整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提出和解协议草案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人民法院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应有清偿债务的期限、数额及要求减免的数额请求。

(三)和解协议的讨论在全体债权人召开的会议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和解协议进行讨论、表决,一旦通过,经人民法院认可,人民法院即发布整顿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四)制定整顿方案企业主管部门见到整顿公告后,应协助企业拟定整顿方案,并交企业职工大会讨论,原企业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持整顿工作。

(五)企业整顿情况的监督拟破产的企业进入整顿阶段,其整顿的情况由企业职工大会和债权人进行监督,负责整顿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向职工大会和债权人会议报告整顿情况。对企业整顿的过程,职工大会和债权会议应作全程监督,监督企业是否认真执行和解协议,有无隐匿、私分、无偿转移财产或非正常压价出售财物、放弃债权等不法行为,如发现有不法行为,应立即向人民法院报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

(六)裁决整顿结果企业经和解整顿后,能按和解协议解决与债权人的债务纠纷,按协议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应公告终止破产程序,恢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反之公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