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破产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决议介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注销、股东要求司法解散的情况下进行清算。此外,在清算过程中,公司还应注意资产负债的调查和梳理。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清算及相关内容,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清算?
根据《公司法》及其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在下列情况下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4、股东被司法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自我清算是指公司按照股东意愿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这种清算一般没有程序规定,无论是否可以全额清算,无法清算的债权都不会因清算结束而消除。任何清算通常适用于两家公司和无限公司。
法定清算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对公司财产的清算有顺序规定。法定清算结束后,公司法人资格按程序消除。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均为法定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解散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解散。
二、清算的过程中可能产生什么费用?
清算费用,具体包括:
(一)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要的费用;
(二)公告、诉讼、仲裁费用;
(三)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四)清算委员会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
(五)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催收债务差旅费;
(六)其他清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
三、什么是公司清算纠纷
所谓公司清算纠纷,指公司因特设事由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或者普通清算无法继续时,公司未在法定的期限内组成清算组开始清算的,或者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有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利益的,发生在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