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首先是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提出并受理法院批准后,可以宣布破产。此时,破产清算可以启动,破产清算人应当管理和处置企业财产。企业破产清算的清算顺序首先是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然后按照职工工资和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进行清算。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
公司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应当首先提出破产申请,可以由公司清算义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申请后,法院应当审查破产案件是否符合破产受理条件;开始破产清算程序,选择破产经理,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宣布破产和公告,分配破产财产,最终取消破产企业。破产案件主要由破产企业所在地法院管辖。管理人应当及时制定破产财产变价计划,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及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二、公司清算的流程是什么
(一)接管公司;
(二)清理公司资产;
(三)公司资产评估;
(四)核定公司债务;
(五)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六)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八)处理公司财产;
(九)清偿债务;
(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
(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十三)提交清算报告;
(十四)办理注销登记。
三、公司清算时资产如何分配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