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流程为材料准备完成后,应当向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经工商登记机关批准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分公司注销登记批准通知书》,并对分公司进行注销备案。提供的材料包括分公司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和分公司完税证明。

一、分公司注销流程及材料及材料

注销分公司的流程如下:

1.注销分公司所需材料后,应当向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2.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批准后,公司应当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批准通知书》到分公司注销登记机关备案。

同时,企业代码证也应在技术监督局注销。

3.分支机构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不需要。

所需材料如下: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当注明具体的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三、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4.分公司完税证明。

5.分行单独开立银行账户的,还应当提交银行清算证明。

6.分公司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根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注销需要多久

公司需要到以下七个部门或机构注销相应的账户:社保局、税务局、报纸和媒体、工商局、开户行、质监局和公安机关。公司注销通常需要两道三个月,工商、税务可以同时进行。首先工商局需要到登记处注销,然后在报纸上公布。四十五天后,可提交正式注销信息,审批需要一周时间。如果没有国税,可以直接注销地方税,时间是十五到二十天。如果有国税,必须先注销国税,然后再注销地方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法人如何强制注销公司?

法人强制注销公司的方式是破产清算,所需材料如下: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

2.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撤销人民法院破产裁决、解散裁判文件、公司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3.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