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后,一般进入破产程序,即公司向法院申请重组。符合条件后,法院指定经理、债权人和债务人向经理申报债权或者转让财产,重组计划自重组计划通过之日起30天内公布。

一、企业重组后一般进入破产程序是什么?

破产程序如下:

1.公司破产的重组原因。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申请重组。在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之前,债务人或者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申请重组。

3.法院审查《重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组并予以公告。

四、法院指定管理人。

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登记,审查申报的债权,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实。

6.在破产重组中,进入重组期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经理的监督下管理财产和经营事项,经理应当将财产和经营事项移交给债务人。

7.自《重组计划》批准之日起10日内,向法院申请批准《重组计划草案》。法院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组程序并予以公告。

司盟企业服务提醒,法院批准的《重组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二、破产申请提交的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破产宣告的情形有哪些

1、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后,相关权利人未提出破产重整或破产何解申请的。

2、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的,镜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债务人的经营情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可能性的;

(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的;

(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的。

3、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4、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为获得强制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5、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镜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6、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7、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8、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