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很多的企业会因为一时的资金链断而导致破产的,在法院对该企业进入到破产程序的以后,企业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行支撑,破产程序可以停止的吗?这是对于很多人都是比较陌生的问题。以下就是我们都企服快车财税的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破产程序可以停止吗的相关知识。
一、破产程序可以停止吗
破产清算程序能中止或终止。
只要被人民法院裁定为破产清算,经批准,是可以中止公司解散程序。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二、企业如何走破产程序
企业走破产程序如下:
1.破产申请根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
5.审计、评估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6.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7.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三、公司申请破产员工怎么办
1、企业申请破产的,不影响依法计算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2、企业申请破产后,法院需要立案受理,并指定管理人对企业资产、债务进行清算。
3、清算过程中,企业对员工应当支付的工资、奖金、补贴、补助、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都可以作为独立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时,获得较普通债权和税收债权优先的顺位。《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 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 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 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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