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破产的,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将审查申请人的破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受理。因此,我们将向您介绍法人宣布破产清算程序及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法人宣布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员组成。
2、清算组接管了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布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负责人民法院的行为和报告。
3、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经债权人会议讨论批准,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结束。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成后,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清算分配情况,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终止破产。未清偿的债权不予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应当向破产公司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
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法人的代表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三、企业法人和公司法人的关系
企业法人和公司法人的关系是,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而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的是公司,其以公司名义作出的民事行为的效力由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