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2、单位名称不是企业,也可以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3、以企业冠名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这类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4、依据地域和居民的税收管辖权,纳税人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划分标准为——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二者之一。
A、居民企业
a、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注册地;
b、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B、非居民企业
a、依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b、 依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1、结合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必须对所得来源地加以明确规定)
A、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B、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在中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2、所得来源的确定
所得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