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经营是很难的,市场瞬息万变,如果经营不善很可能就会破产倒闭,在申请破产时是需要遵守一定的流程的,需要成立破产清算小组,也需要发布相关的公告,那么,清算组备案后多久登报?下面就跟着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清算组备案后多久登报
清算组备案后60天内要登报,否则需要重新登报,登报45天以后才能再一次去工商局做清算报告。
二、普通清算与特别清算的区别
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
法定清算可以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
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机构依法进行的清算。
普通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的情况,往往是针对那些资产能够抵偿债务,并且公司机关能够自行组织清算工作的公司而采取的清算形式。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190条规定,在公司自愿解散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司清算。
特别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不能由自己组织进行普通清算,或进行普通清算中发生严重障碍,由有关政府机关或法院介入而进行的清算。
可见,特别清算和普通清算的区别在于后者是自行组织的清算,前者是有公共权力机关的介入的清算。
特别清算一般适用于强制解散的情况,但也可适用于由普通清算转变而来的情况。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由普通清算程序转为特别清算程序的情况包括:
(1)按照《公司法》第187条规定,如果公司自愿解散后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2)按照《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如果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抵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的,原清算程序终止,转为破产清算程序。
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股东、董事或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或公司章程指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依法定程序自行进行的清算。
特别清算一般是指由法院指人员组织清算组织,在法院严格监督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特定程序进行的清算。
特别清算是在特殊情况下适用清算程序,是介于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之间的特别程序,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它一般都是在法院和债权人的严格监督下进行的,其所遵循的程序较普通清算更为严格。
我国《公司法》对特别清算程序未作特别规定,仅适用普通清算程序。
遇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按破产清算程序处理。
三、清算组盖章是什么
破产清算过程中,该公司公章还是有效的。
公章由清算组进行保管,在清算过程中需要在一些相应的文件上需要用到,所以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
公章丢失只有拿着营业执照,公安局才会刻章!公安局不会单独给清算组刻章的。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