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大家日常的生活当中,有太多的纠纷需要大家处理的,那如果是对于案件不满意的话是可以提出异议的,一样,如果认为法院受诉的案件无管辖权时也是可以提出异议的。那么,强制清算裁定书可以申请再审吗?下面就跟着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强制清算裁定书可以申请再审吗

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否可以申请再审,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二、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

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企服快车财税提醒,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2.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4.公司清算方案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确认后,则进入清偿债务阶段。

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三、法院清算公司结果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即公司符合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后,申请进入法院的破产清算程序,公司的最终的结果就是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