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了公司解散的几种法律情况,公司解散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解散后将面临清算,具体的清算方法是什么?因此,下一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公司解散原因和清算方法及其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解散原因及清算方法

公司解散原因:营业期届满、约定解散原因、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1、公司自行解散。公司自行解散是指根据公司或其投资者的意愿决定解散公司,包括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或全体股东同意解散。

2、强制解散。强制解散是指解散,而不是基于公司或其投资者的意愿。

3、司法解散。司法解散,又称法院命令解散,是指公司的目的和行为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可以依法命令解散;或者公司经营明显困难、重大损害或者董事、股东僵局的,根据股东的申请解散公司。

清算方式: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按顺序清偿债务,然后申请注销公司。

二、公司解散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解散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至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了解散原因、解散程序、清算组职权、解散后债权债务处理等内容。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三、公司解散纠纷能否保全资产

公司解散纠纷,股东申请公司解散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时,在紧急的情况下,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