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程序中,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并行使自身权利的重要步骤,也是从根本上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的有效手段。
那么,你知道如何申报破产债权吗?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来看看,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方式是什么?
(1)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登记申报债权时,应当注明债权人的名称、住所、开户银行、债权申报金额、债权申报证据、财产担保、申报时间、联系方式等必要情况。
清算组成立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行使全部债权并申报债权。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以就未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二、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破产债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破产债权的确认
这包括认定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
破产程序的目的,在于将破产财产按比例分配给所有的破产债权人,为了便于计算,破产企业的财产,一般要变价为金钱。
与此相适应,各类破产债权也应该统一换算成金钱债权。
同时,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财产将用于清偿破产债权,所以法律规定对于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参加破产债权的受偿。
这其中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而未能受优先清偿的债券,附条件的债权以及附期限的债权等。
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不论该债权是否已到期,是否附条件,是否表现为确定价值的债权,是否由第三人为保证,也不论该债权发生的原因,均应列为破产债权。
对于有财产担保而未能受优先受偿的债权可以不通过破产程序受优先清偿。
但是如果该债权因种种原因未能优先受偿,那么对在该债权无异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视为破产债权。
对于附条件的债权,是指债权的生效或消灭依赖于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的成就或不成就,从而确定其效力的债权。
附条件的债权分为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和附解除条件的债权。
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
不论债权附有何种条件,在破产宣告时,除非解除条件成就,债权都已经成立的债权,应当时为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