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申请破产之后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清算,处理债权债务问题,那么企业吊销未清算如何诉讼?接下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企业吊销未清算如何诉讼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企业吊销未清算如何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的规定,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也就是说,公司被吊销,实质是吊销了营业资格,不得再进行经营而已,公司实际上仍然存在的,债权人当然可以继续向公司追债。要是协商不成的,债权人还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追偿。

此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在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股东应及时履行清算职责,要是出现不履行、怠于履行等违法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起诉公司股东,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公司清算债权债务如何清理

公司清算程序中会按照以下方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

1.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公司的债务人应当向公司清偿债务;

3.清算组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4.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三、清算程序的发生从什么时候开始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的行为。

清算分为两种,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破产清算依据《企业破产法》进行,非破产清算,公司法只是做了原则性规定,实践中也认识不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个:

一种是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而破产。

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须经过清算程序。

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