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份工作,一个全职,一个兼职,个人所得税是分开计算,如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都需分开计算.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兼职收入个税计算方法
兼职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不适用最新个税改革的规定,它有单独的计算方法,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每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扣800元的费用:
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每月收入超过4000元,扣20%的费用:
应纳税额=收入×(1-20%)×20%.
【案例】
小王于8月入职公司,签订兼职合同,合同约定每月公司为小王发放工资为3 800元,小王工作2个月后,因小王工作表现出色,为了留住人才,公司决定将小王的工资提升至每月6 500元.那么8月和10月小王分别能够得到多少钱工资呢?
8月小王能拿到的工资:
由于3 800元未超过4 000元,因此,5月份小王
应纳税额=(3 800-800)×20%=600(元);
8月小王能拿到的工资额=3 800-600=3 200(元).
10月小王能拿到的工资:
应纳税额=6 500×(1-20%)×20%=1 040(元);
10月小王能拿到的工资额=6 500-1 040=5 460(元).
以上内容就是针对"一处全职一处兼职个税怎么算"这一问题的解答.个人所得税是分开计算,其实在兼职收入与全职收入的账务处理差别并不大,我们就按照规定缴纳个税就可与了,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参考上述两种方法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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